來源:廣州陽溢財稅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4-21
經營方式:危險化學品營《純批發(fā)、不設儲存)
許可范圍:詳見附頁。易制爆危險化學品、劇毒品除外,燃氣只作為工業(yè)原料使用,嚴禁超范圍經營。
關鍵詞:?;C,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